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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是学院的科研主管部门,在院长、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科研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与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负责学院重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的申报、建设过程管理和验收组织工作。
二、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院内外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和科技竞赛活动。
三、组织编制和实施全院科研工作计划,检查科研工作计划的执行和实施情况,总结年度工作情况。
四、建立并组织实施学院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促进全院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负责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检查及结题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院各类科研成果的登记、评审、鉴定、报奖以及科技著作、自编教材、科研论文等科研成果的选送、推荐工作。
七、负责编制全院科研经费的预算和计划,管理各类科研经费,监督、检查各类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科研设备的购置计划。
八、负责学院科研信息资料的收集和统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呈报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负责完成学院年度科技报表统计和上报工作。
九、组织院内外各种学术交流会议与活动。
十、分类整理科研资料档案,建立学院科研档案资料系统。
十一、负责学院科研工作量的下达、考核等管理工作,对科研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与个人予以推荐和表彰。
十二、承担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