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发挥党支部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各自抓好分管的工作,实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现将党支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如下:
刘晓芳:支部书记,主持和负责党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对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高秀东:组织委员。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统计工作。
张婷婷:纪检委员。 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检查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加强纪律、端正党风的建议和办法。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纪的案件。
黄艳:宣传委员。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订学习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袁晓维:青年委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了解党员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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