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成都军械厂为部队编制工厂,主要负担机电产品的修理任务,是集电器、机械、钣金、涂镀等行业于一体的部队综合性保障单位。建厂四十多年来,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和不断努力,工厂业务能力突出,完成任务坚决,多次受到上级机关表彰,是全军的优秀单位。厂区位于新津县城,坐落于岷江河畔,距成都市区34公里,厂区环境优雅,绿树成荫,工作、学习和生活设施完备。为满足工厂业务不断拓展的需求,欢迎有志青年加入我们工厂建设的团队。
一、招聘要求
1.年龄18——35周岁,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m以上,女生身高1.55m以上。
2.身心健康,无传染,潜伏性疾病(体检合格),裸视单眼分别达0.6以上,无纹身;
3.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有两年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具备相关专业操作资格证。
4.吃苦耐劳,扎实肯干,服从分配、礼貌待人,有团队精神;
5.遵纪守法,无劣迹、无违法行为,本人及家人政治历史清白。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焊工:2名(男)
2.钳工:1名(男)
3.车工:1名(男)
4.铣工:1名(男)
5.油漆工:2名(男)
6.电机、变压器修理工:1名
7.电镀工:1名(男,身高170厘米以上,体力好)
8.无线电调试工(专业为电子信息或电子应用):4名
9.汽车修理工:2名(发动机、底盘和汽车电气各1名)
三、工作环境和工作时间
单位被评为新津县“绿化红旗单位”,工作环境干净整洁;不倒班,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四、薪酬待遇
1.本单位坚持合法用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
2.录用后与本厂签订(由当地劳动监察部门鉴定过的)正规文本《劳动合同书》,首签合同二年;合同期满时,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
4.未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之前与工厂签订实习协议,发实习工资,实习工资根据个人能力适当发放,实习期满后,与工厂直接签订劳动,不再有试用期。非学生用工,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学习期或试用期合格上岗,根据工作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基本工资,加计件或绩效工资。
5.可以在工厂饭堂就餐,费用自理;
6.提供集体宿舍(双人间住宿,有卫生间、浴室、热水器、床、桌椅、衣柜等生活设施)每月房租50元;被褥、洗漱、换洗衣服等生活用品自理(第一个月需自带一些生活费);
7.每星期正常上班5天,享受国家所有法定假日,工作满一年以上者享受休年假待遇。
五、报名手续
需带资料;身份证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当地派出所或乡镇及以上政府确认)、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相关专业操作资格证原件、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2张、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