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军械厂为部队编制工厂,主要担负设备、机电产品的生产、维修和产品 研发任务,是集电子、机械、表面处理等行业于一体的部队综合性保障单位。建 厂四十多年来,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和不断努力,工厂业务能力突出,完成任 务出色,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厂区位于新津县,坐落于岷江河畔,距成都市区 34公里,交通方便,厂内环境优雅,绿树成荫,工作、学习和生活设施完备。 为满足工厂业务不断拓展的需求,欢迎有志青年加入我们工厂建设的团队。
一、招聘要求
1. 年龄18—40周岁,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m以上,女性身高1.55m
以上。
2. 身心健康,无传染、潜伏性疾病(体检合格),裸视单眼分别达0.6以 上,无纹身;
3. 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有两年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且具备相关专业操作资格证。
3. 吃苦耐劳,扎实肯干,服从分配、礼貌待人,有团队精神;
4. 遵纪守法,无劣迹、无违法行为,本人及家人政治历史清白。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 车工:2名(男性)
2. 铣工:1名(男性)
3. 电机、变压器修理工(机电维修,大专以上学历):1名(男性)
4.电气自动化:1名(男性)
5. 无线电调试(专业:电子信息、通信工程、电子技术。大专以上学历。): 5名(男性)
6. 无线电装接:4名
7. 汽车电器修理工:2名(男性)
8. 汽车发动机修理:2名〔男性)
9. 焊工:2名(男性)
三、工作环境和工作时间
单位被评为新津县“绿化红旗单位”,工作环境干净整洁;不倒班,工作时 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四、薪酬待遇
1. 本单位坚持合法用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
2. 录用后与本厂签订(由当地劳动监察部门鉴定过的)正规文本《劳动合 同书》,首签合同二年;合同期满时,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 生育),在工厂连续工作满五年经过考核达到要求后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
4. 未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之前与工厂签订实习协议,发实习生 活补助1000元,实习期满根据双方自愿经考核合格后,与工厂签订劳动,不 再有试用期。非学生用工,工资根据其能力面谈,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按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实习期或试用期满合格上岗后,根据工作 岗位、专业、学历执行相应的基本工资加岗位工资加计件或绩效工资(绩效工资 根据个人能力双方确定)。
5. 可以在工厂饭堂就餐,费用自理;
6. 提供集体宿舍(一或二人间住宿,有卫生间、浴室、热水器、床、桌椅、 衣柜等生活设施)每月房租50元;被褥、洗漱、换洗衣物等生活用品自理(第 一个月需自带一些生活费);
7. 每星期正常上班5天,享受国家所有法定假日,工作满一年以上者享受 休年假待遇。
五、报名手续
需带资料:身份证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当地派出所或乡镇及以上政府确 认)、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相关专业操作资格证原件、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 2张、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