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一汽丰田奖学金”是由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公益性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
一、奖励对象
1、评选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智能控制技术、智能焊接技术、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产品制造与设备、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
2、学习年限: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二、奖励标准
“一汽丰田奖学金”奖学金共分三等。一等奖2名,每人奖金5000元;二等奖4名,每人奖金3000元;三等奖8名,每人奖金1000元。
三、评选条件
申请“一汽丰田奖学金”奖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的优秀学生;
3、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活动或竞赛,并取得校级以上奖励或竞赛名次优先评选。
四、奖学金申请、评审程序
1、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一汽丰田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成绩单、证书、事迹材料等附件。
2、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评选政策,并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依据学校评审办法和各二级学院评选方案开展评选工作,以“专业成绩(60%)+素质测评(30%)+获奖加分(10%)”计算出评审学年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提出当年“一汽丰田奖学金”建议名单,并在各二级学院内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3、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审查二级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提出我校当年“一汽丰田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评选名额及要求
1、请各相关二级学院按要求及时开展“一汽丰田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名额分配:车辆工程学院7人: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4人;飞行器制造学院5人:一等奖1人、二等奖1人、三等奖3人;智能工程学院2人:二等奖1人,三等奖1人。
2、请各相关二级学院于11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需签字并盖章)一并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报送材料包括:《一汽丰田奖学金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成绩单、证书、事迹材料等)、《一汽丰田奖学金获奖学生一览表》。
3、各相关二级学院学管领导要严把评审关,对照学校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开展“一汽丰田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制定本二级学院评审方案。主动公开本二级学院评审细则、分配方案、申请条件、申报程序、过程进展、阶段性评审结果和评审结果,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在任何环节以任何理由预留、截留“一汽丰田奖学金”名额指标。“一汽丰田奖学金”将一次性发放至学生工商银行卡中。
联系电话: 028-84809690 (龙泉校区) 南楼一楼
0838-6084878 (三星堆校区) 明志楼110
联系人:孙艺璇 刘恬甜
电子邮箱:10687167@qq.com
附件:1. 一汽丰田奖学金获奖学生一览表
2.一汽丰田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