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经党委研究决定,“七一”期间对在学院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2、全面落实学院2009-2010年工作要点,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在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党员队伍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中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5、积极做好党员组织发展、师生稳定工作,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支持、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参加组织安排的各项学习讨论活动。
2、全面理解、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教书育人、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内部管理、服务学生等方面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
4、学生党员学习目的端正,积极认同并实践学院育人理念、成绩优异、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校园文化建设,尤其是在学生能力提升和健康人格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自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3、积极投身于各项党建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党建任务,自觉做到爱岗、爱校、爱师生。
4、有较强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为基层和广大师生办好事实事。
5、求真务实,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公认。
二、评选程序
1、召开支部大会,民主评选,在此基础上推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2、各党支部将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报送党委办公室。
3、党委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上报院党委审核批准。
三、评选名额
在岗职工优秀共产党员按支部党员人数10%比例推选上报,离退休职工和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按3%比例推选上报。
优秀党务工作者全校范围内推选3名;
先进党支部在全校范围内推选3个。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务必于6月13日前报党委办公室。
2、各党支部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公正透明。表彰对象的推荐评选,要以事迹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为最终依据。
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