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度,学院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5]6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认真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开展概况
学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加强作风建设,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推进学院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学院信息公开的制度,深化学院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学院事务工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各部门在起草文件时,要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签发文件的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对学院信息涉及多个部门的,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一是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明确了学院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在学院网站上专门开设公示栏, 充实相关内容,尽量加大公开力度。三是开展培训。组织各部门学习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并进行相关培训等,促进依规管理和服务。
(四)着力公开重点信息
一是及时公开财务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二是及时公布招生信息,重点是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和录取结果等;三是公开了学院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四是及时公布涉及单位职工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
(五)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作用
学院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的功能,让公开范围最大化。利用内部学习资料、简报、公开栏、手机信息、网站、QQ群和学院校刊等载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规范公开内容和格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 2014-2015学年,学院按要求共公开信息159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5年10月底,学院共主动公开信息159条。其中基本信息12条,招生考试信息32条,财产、资产及收费信息15条,人事师资信息6条,教学质量信息16条,学生管理服务信息23条,学风建设信息26条,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8条,其他公开信息2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目前学院还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受到举报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2015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学院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学院工作进展、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