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照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对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学年度有关情况予以公开。
一、信息公开概述
2016-2017学年,我院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网站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严格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凡涉及人事、财务、招生、建设、收费等重大事项的,及时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健全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学院网站、校刊校报、校园广播、文件、各种会议等形式向师生和其他主体公开学院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学生代表会,通报学院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院名称、学院章程、办学地点、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2、专业设置、教学大纲、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规程。
3、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咨询等情况。
4、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就业服务指导、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等情况。
5、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信息、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6、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情况。
7、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
8、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
9、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0、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院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电子传播、文字传播、会议传播等基本方式,借助学院网站、校报校刊、微信、文件等载体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数据统计
2016-2017学年,通过校园官方网站公开新闻信息100余件;通过校报校刊公开信息200余条;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0余条;发布文件173份。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因信息公开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未因信息公开而受到举报、投诉等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了各部门及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随着新媒体的普及,在宣传、公开的渠道上创新不足;二是少数部门的信息编制不够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信息质量,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