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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永利官网进入技能大师工作室章程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5日 16:01 浏览次数:

本帖最后由 fxq 于 2016-4-25 16:20 编辑

院字〔2013〕9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满足国防科技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特组建澳门永利官网进入技能大师工作室,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技能大师工作室是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航天管理局的联合指导下,以澳门永利官网进入为牵头单位,由中国航天和地方企事业单位的技能领军人才组成的一种非赢利性、非法人资格的工作团队。

第三条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紧密围绕四川省人才强省战略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十二五”高技能人才建设计划,坚持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原则,团结组织中国航天和地方企事业单位的技能大师,构建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交流平台,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在技术攻关、带徒传技、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模式创新和经验总结推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和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为加快中国航天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航天和地方经济事业发展做贡献。

第四条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技能大师工作室设在澳门永利官网进入。

第五条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英文译名是:

the Workstation of Master in Sichuan Aerospace Skills。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六条 澳门永利官网进入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高技能人才,整合技术力量,形成技术创新团队,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等活动,解决关键性生产难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加强技术交流;

(二)组织开展“高师带徒”活动,以技能大师为导师,传绝技、带高徒,培养高技能骨干和后备人才,促进高技能人才的成长;

(三)组织、指导高技能人才的培训、鉴定、进修和技能竞赛活动,为行业、企业、院校等提供职业培训、鉴定的指导和咨询等服务;

(四)跟踪行业的最新技术动态和最新发展趋势,每年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及时总结推广传授,编写相关工种(专业)培训教材;

(五)进行有关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同国内外有关机构、行业、学术团体等单位的联系、交流与协作,推广研究成果和经验;

(六)定期开展技能大师绝技绝招交流活动,举办专题讲座等活动;

(七)建立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开发成果作品库,展示技能创新成果;

(八)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工作;

(九)组织参与校企合作,积极参与澳门永利官网进入实践教学活动和指导工作。

第三章 成员组成

第七条 工作室成员主要由企业的高级技师、技师、优秀技能人才及从事技师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

第八条 入室条件:

申请进入工作室的技能大师应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应拥护并遵守本工作室章程,热爱本职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富有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二)获得国家、省或行业首席技师或有突出贡献技师的人员;

(三)获得国家、省或行业技术能手的人员;

(四)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的人员;

(五)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六)在特殊行业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第九条 入室程序:

(一)入室申请人需填写并提交《澳门永利官网进入技能大师工作室入室申请表》 一式二份;

(二)经工作室领导小组讨论并研究通过。

第十条 工作室成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本室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的权利;

(三)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学习、培训和学术交流等活动的权利;

(四)对工作室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五)参加工作室成员资格认定的权利;

(六)参加工作室内评先树优的权利;

(七)在工作室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活动的权利;

(八)入室自愿、退室自由。

第十一条 工作室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工作室章程,执行工作室决议;

(二)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的义务;

(三)参加工作室安排的例行会议、学习和培训等活动;

(四)自觉维护工作室的荣誉和利益,维护成员间的团结合作;

(五)完成工作室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及时向工作室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成员的退室与除名

(一)成员退室应书面通知本工作室;

(二)成员如果两年不参加本室活动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三)对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工作室办公室审定后,劝其退室或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工作室下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室的全面领导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至2名,成员若干名。小组人员由工作室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工作室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作室的成员进出室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主任 1 名,成员若干名,办公室人员由工作室领导小组予以任命。

第五章 生效与修改程序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表决同意,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章程确实需要修改时,由工作室领导小组提出修改议案,经工作室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表决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终止程序

第十七条 工作室完成宗旨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终止、解散时,由工作室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动议,经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后,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工作室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工作室挂牌成立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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