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器制造系教学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9日 09:36 浏览次数:
一、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是学院财产的重要主城部分,应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国家调拨或自购的教学仪器、标本模型,均应及时验收登记入学校固定资产帐和仪器设备保管帐,并对仪器进行校正和性能测试,合格后方能入柜上架。
三、教学仪器要统一编号,分类摆放在仪器柜架上。贵重精密仪器,应专柜加锁,妥善保管。柜外应表明仪器编号、名称和数量。
四、教学仪器使用书和有关资料要装订成册,专人保管。要按照说明书和指导资料要求,对教学仪器进行保管和及时进行维修。要注意防尘、防锈、防潮、防震和防磁。要保持仪器设备整洁与完好,不准随意拆卸仪器零件挪作它用。
五、教学仪器不准借给个人使用或据为己有,外校借用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经系领导同意、主管领导批准后借出,管理人员应按期索回。
六、每学期末,由实验管理人员对教学仪器设备清点,做到账物相符。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系领导。
七、对不能修理的仪器、标本、模型和长期不用的陈旧仪器设备,应下架妥善保存。需要报废的仪器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备案,从固定资产帐中注销。
八、要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盗、防毒、防潮、经常通风,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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